我们在临床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怀孕后2到6个月的女性被传染了尖锐湿疣,这是风险非常大的一个问题。
因为女性怀孕后她身体机体就会出现生理、心理、内分泌、免疫系统各种各样的变化,心脏负担加重,而且大部分孕妇都会出现妊娠反应,如果恶心、呕吐严重还会造成孕妇营养不良,本身就对胎儿造成诸多生长发育的问题。如果这时候再被传染了尖锐湿疣,那就对母亲和胎儿造成更大的伤害,可以说是雪上加霜。作为我们负责任的医生对病人提出以下建议:
根据病人的全身情况和尖锐湿疣发病部位的轻重来决定是否继续妊娠。如果是妊娠早期或者孕妇年龄20多岁,可以建议终止妊娠,因为谁都想生一个健康宝宝。如果是已孕6到7个月大的份了,而且尖锐湿疣只长在外阴或肛门,疣体个数少、个头比较小,可以继续妊娠;物理去除局部湿疣疣体等到足月生产后方可正规治疗。但是生产时必须进行剖宫产,一定要和产科医生交待清楚,避免顺产时可能经过产道感染婴儿呼吸道,引起新生儿的喉部乳头瘤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