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脏结核性病变是一种疾病,和肺结核相比,较为少见,因缺乏特异的症状和体征,故临床误诊误治率较高。那么下面让我们一起来聊一聊肝结核可以治疗吗?。
第一:一般治疗 适当休息,加强营养;对体弱、病重者应加强支持治疗。
第二:内科治疗 肝脏结核性病变用药方案可参照肺结核,应适当延长疗程。肝脏结核性病变患者有ALT升高等肝功能异常时,不仅不是抗结核治疗的禁忌证,反而是适应证,疗程中ALT可能有小的波动,但很快恢复正常。 及早应用抗结核药物,常用者为异烟肼、链霉素、对氨基水杨酸(PAS)、利福平和乙胺丁醇等。异烟肼疗程一般为2年,链霉素3~6个月,PAS可根据病人反应,用半年以上。同时应加强营养及全身支持治疗。 抗结核化学药物治疗应遵循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和全程用药的原则,方法与血行播散性结核相同,采用WHO提出的督导下短程化疗。具体方案可选用2SRHZ/4R3H3、2ERHZ/4R2H2等,疗程6~9个月(S为链霉素,H为异烟肼,R为利福平,Z为吡嗪酰胺,E为乙胺丁醇,药物前的数字代表月数,药物后右下角的数字表示每周用药次数)。初期如出现高热可在有效抗结核药物治疗的同时加用泼尼松10mg,3次/天,热退可尽快减少剂量。耐药结核病尤其是多药耐药结核病(MDR-TB)是目前临床结核病防治中所面临的最为棘手的问题。对于MDR-TB的控制,最重要的措施在于预防其发生。对已经出现的MDR-TB,应尽早进行有效治疗,方案至少包含4种药物,必要时6~7种药物,根据病变范围、药物效力、药敏试验并参考以前的用药史决定,并力争做到个体化。 在积极全身抗结核治疗的同时,对脓肿反复穿刺抽脓并用0.5%SM冲洗脓腔后注入INH50~100mg,可加快脓肿的愈合。
第三:外科治疗 对结核性肝脓肿较大者,在有效抗结核药物治疗的同时,可考虑手术引流或行肝叶切除术。 对肝脏结核性病变球限于肝一叶内者,如无肝外活动性结核病,肝功能能耐受手术者,可在抗结核药物治疗一段时间后行肝叶切除术,术后应继续抗结核治疗,以防结核菌扩散。 手术治疗的适应证为: (1)较大的孤立结核瘤,结核结节融合成团块或干酪性肝脓肿。 (2)病灶压迫肝门引起黄疸者。 (3)并发门脉高压食管静脉曲张破裂出血,或有脾结核、脾功能亢进者。 (4)并发胆道大出血者。 (5)诊断不明确不能排除恶性病者。
控制传染源 发现和管理传染源是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为此应定期集体肺部健康检查,实施登记管理制度。 切断传播途径 首先应是积极、尽早、彻底治愈活动性肺结核,使痰菌转阴。 管理和处理患者的痰液,其主要方法是:开展群众性卫生运动,广泛宣传防痨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结核患者的痰应吐在纸上并焚烧,或咳在痰杯中加2%煤酚皂或1%甲醛溶液(约2h 即可灭菌),接触物直接在阳光下曝晒(数小时可灭菌)。